《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2022年12月30日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委联合部令第28号发布,并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答记者问》中对清单中壬基酚的解读如下:编号12是近期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在我国,壬基酚主要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少部分用作农药助剂等。主要环境风险聚焦在生产使用企业的点源排放,以及相关产品在使用过程的环境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结合我国现行管理规定,采取三项管控措施:一是禁止使用壬基酚作为助剂生产农药产品;二是禁止使用壬基酚生产壬基酚聚氧乙烯醚;三是禁止将壬基酚用作化妆品组分。
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共收录有21种与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相关的原料,在下表中列出。
请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相关要求,对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类原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可能出现原料替换的相关事宜提早研究制订相关方案,确保原料和产品的平稳过渡。
来源:表面活性剂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