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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抗抑菌洗涤剂的类型及其法规标准应用分析

时间:2025-03-20 11:26:04 来源:创始人 点击:0

国内抗抑菌洗涤剂法规标准

根据其使用的对象或范围,国内抗抑菌洗涤剂被归类为消毒产品范畴的卫生用品或具有抗抑菌功效的洗涤产品。对纳入消毒产品范畴的抗抑菌洗涤剂需同时满足《消毒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国家标准中,这些法规标准强调了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和卫生指标,要求生产企业在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及卫生安全评价合格后才能生产和销售抗抑菌洗涤剂。对仅为抗抑菌功效洗涤产品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相关的常规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主要规定了抗抑菌洗涤剂的产品分类、原料要求、抗抑菌评价指标要求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文将侧重介绍归属于洗涤行业管理范畴内的宣称抗抑菌的常见品类法规标准。

抗抑菌洗涤剂的类型及其法规标准应用分析

1 抗抑菌织物洗涤剂

抗抑菌织物洗涤剂,如宣称抗抑菌功能的洗衣液、洗衣粉、洗衣皂等,主要用于清洗衣物和织物,不仅能有效清洁衣物还能抑制细菌的滋生。这类洗涤剂属于宣称抗抑菌功效的洗涤用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管理,且未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企业在生产抗抑菌织物洗涤剂时,除了需要满足一般的洗涤剂标准外,还建议遵循对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如QB/T2850-2023《抗菌抑菌型洗涤剂通用技术要求》,其抗菌、抑菌性能的测试亦可参照QB/T2738-2023《日化产品抗菌抑菌效果的评价方法》执行。该系列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2)归口并组织编制修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具有抗抑菌宣称的洗涤产品,部分省份监管部门会认定其为消毒产品,而要求企业按照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建议企业在计划该类产品上市前,咨询当地监管部门意见并进行综合评估,以防影响到该类产品的正常销售。

2 抗抑菌洗手液

抗抑菌洗手液是用于手部清洁的一类特殊洗涤剂,旨在去除污垢的同时减少手部细菌和病毒的数量。这类产品通常含有氯二甲酚(PCMX)、苯扎氯铵或其他抗抑菌成分,能迅速杀死微生物或抑制其生长。在国内法规中,抗抑菌洗手液归属于消毒产品范围中抗抑菌制剂类别,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主要的监管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也参与到了消毒产品的具体监督与管理中。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和WS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等消毒产品法规要求,企业在组织抗抑菌洗手液生产前,需按照法规要求办理并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即常说的“卫消证字号”;并且,责任单位在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消毒产品方可上市销售,同时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抗抑菌洗手液等产品的备案过程是一系列严格而详细的技术与法规要求的集合,涉及产品分类管理、卫生安全评价、标签说明书合规性审查、生产企业许可、产品检测等多个环节。企业需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完成所有备案要求,同时,卫生健康部门会对这些产品进行持续的监管和评估,以保证其安全有效。

除了上述提到的消毒产品法规要求,抗抑菌洗手液等产品生产企业还需要关注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如GB38456-2020《抗菌和抑菌洗剂卫生要求》、GB38598-2020《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3 抗抑菌皂

抗抑菌皂是用于个人卫生的产品,常用于洗手或沐浴,旨在去除皮肤上的微生物并抑制细菌生长。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通知中附件3《生产类别分类目录》,卫生用品-抗(抑)菌制剂(栓剂、皂剂除外)是将皂剂类产品除外的,所以抗抑菌皂不同于抗抑菌洗手液,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因此无需遵照消毒产品的相关法规和评价备案规定。另外,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此处特殊化妆品功效是指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宣称新功效这几类,抗抑菌不属于化妆品范畴内的特殊功效,那么抗抑菌皂并不适用此条例。综上,抗抑菌皂不属于消毒产品,亦未归入化妆品,结合市面在售的抗抑菌皂标签信息及现行仍有效的GB19877.3-2005《特种香皂》来看,抗抑菌皂被视为洗涤产品,企业须在产品上市前证明其抗抑菌效果。

4 抗抑菌沐浴露

抗抑菌沐浴露也是用于个人卫生的产品,常用于沐浴清洁,旨在去除皮肤上的微生物并抑制细菌生长。关于抗抑菌沐浴露在国内归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其宣称抗抑菌是否合规,存在一定的争议性。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的定义,沐浴露属于清洁类化妆品,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需符合该条例及一系列化妆品的法律法规规定,而且卫生部于2004年发布了《关于禁止化妆品进行抗抑菌宣传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4号),根据该公告内容,归属于化妆品类别的产品不允许进行抗抑菌宣称。但经查询“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又发现福建省和江西省有名为“**抗(抑)菌沐浴露”的产品备案信息,因此抗抑菌沐浴露是否合规,还有待法规进一步明确所属类别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判别依据。


转载自:化工好料到haoliaodao.com

来源: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l&l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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