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白块
又称雕白粉,系以福尔马林结合亚硫酸氢钠再还原制得,化学名称为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分子式为NaHS02·CH20·2H20。呈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状,易溶于水。常温时较为稳定,高温下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有漂白作用。遇酸即分解,其水溶液在60℃以上就开始分解出有害物质,120℃下分解产生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
“吊白块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对人体的肺、肝脏和肾脏损害极大,普通人经口摄入纯吊白块10克就会中毒致死,国家明文规定严禁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它的作用:漂白、防腐、增强韧性。危害:分解产生的有毒气体可使人头痛、乏力、食欲差甚至导致鼻咽癌等疾病。藏身之地:豆腐、豆皮、米粉、鱼翅、糍粑等。现在多有不法分子用于食品增白,造成了很大危害。
中文名吊白块成 分甲醛合次硫酸氢钠
用 途工业漂白剂,还原剂别 称雕白块
物品简介
吊白块又称雕白粉,化学名称为二水合次硫酸氢钠甲醛或二水甲醛合次硫酸氢钠,为半透明白色结晶或小块,易溶于水。高温下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有漂白作用。遇酸即分解,生成钠盐和吊白块酸:NaHSO2·CH2O·2H2O +H+==== Na+ + CH2OHS(=O)-OH + 2H2O(吊白块酸为弱酸),120℃下分解产生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吊白块水溶液在60℃以上就开始分解出有害物质。吊白块在印染工业用作拔染剂和还原剂,生产靛蓝染料,还原染料等。还用于合成橡胶,制糖以及乙烯化合物的聚合反应。
NaHSO2·CH2O·2H2O Sodium formaldehyde sulfoxylate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吊白块
中文别名:羟基甲亚磺酸钠盐水合物
英文名称:Sodium formaldehydesulfoxylate dihydrate
英文别名:Rongalite; Sodium hydroxymethanesulfinate;
Sodium formaldehyde-sulfoxylate;
Hydroxymethanesulfinic acid monosodium salt dihydrate;
sodium sulfinomethanolate hydrate (1:1:2); sodium hydroxymethanesulfinate dihydrate
C A S:6035-47-8
分子式:CH7NaO5S
分子量:154.118
熔点:63-64℃
安全术语:S24/25:Avoid contact with skin and eyes.;
化学性质
【化学式】CH3NaO3S
【摩尔质量】118.10 g/mol (无水物)154.14 g/mol (二水合物)
【外观】无色结晶
【密度】1.75 g/cm3 (二水合物)
【熔点】64.5 °C (二水合物)80°C 以上分解
【在水中的溶解度】~600 g/L (二水合物)
【pKa】在低 pH 值下分解
白色块状或粉末,无嗅或略有韭菜气味。易溶于水,微溶于醇。遇酸分解放出硫化氢,在 pH>3 时稳定。对碱稳定。有较强的还原性。
一般以二水合物的形式出售(化学式:NaHSO2·CH2O·2H2O)。其中常含亚硫酸氢钠合甲醛(NaHSO3·CH2O·2H2O)。
受潮时放热。80°C 开始分解放出硫化氢。110°C 完全分解,放出新生氢,此时还原性最强。
甲醛次硫酸氢钠可在原位产生次硫酸氢根离子(SO2),还原性很强,因此可在有机合成用作还原剂。芳香二硫化物与卤代烃在甲醛次硫酸氢钠存在下反应,可得芳香硫醚。
与单质硒和碲作用,可得含有组成大致为 Na2Se2 和 Na2Tex 的化合物的溶液。
与溴化苄作用,发生 S-烷基化生成砜:
也可发生O-烷基化,此时产物将是亚磺酸酯。
CAS:6035-47-8
使用信息
制取
锌粉与水配成浆料与二氧化硫反应生成连二亚硫酸锌(ZnS2O4),然后再与锌粉和甲醛作用得碱式甲醛次硫酸氢锌悬浮液,最后用氢氧化钠置换即得甲醛次硫酸氢钠。也可由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与甲醛液反
应而成。从保险粉到甲醛次硫酸氢钠的反应是定量的,生成的产物甲醛次硫酸氢钠比保险粉稳定,较不易氧化,可在较高温度下及较低 pH 值范围内使用,也更容易储存。
用途
印染工业中用作棉布、人造丝、短纤维织物等的拔染剂、还原染料。制备合成树脂和合成橡胶时用作氧化还原催化剂。也用作解毒剂、糖类漂白剂、除垢剂、洗涤剂以及用于制备靛蓝染料、还原染料等。
甲醛次硫酸氢钠是拔染印花中应用最多的一种还原剂,能使所染之色消失,故得名雕白粉。
毒性
若食用用“吊白块”(甲醛次硫酸氢钠)加工漂白的粉丝、米粉、面粉、白糖、单晶冰糖、腐竹,就可能引起中毒事故。甲醛次硫酸氢钠进入人体后,可能作用于某些酶系统,并可能引起机体细胞变异,从而损害肺、肝、肾,以致引发癌症。人经口服甲醛次硫酸氢钠的致死量为10克 。
危害
大鼠经口LD50(半数致死量)>2克/公斤体重。吊白块的毒性与其分解时产生的甲醛有关。口服甲醛溶液10-20毫升,可致人死亡。口服甲醛溶液后很快吸收。人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蒸汽可出现头晕、头痛、乏
力、嗜睡、食欲减退、视力下降等。 甲醛的致癌性已引起国内外的高度关注。研究表明,甲醛易与细胞内亲核物质反应形成加合物,并引起DNA—蛋白质交联。造成DNA复制过程中某些重要基因丢失,导致DNA损伤。长期接触甲醛者中鼻腔或鼻咽部发生肿瘤增多。国际癌症研究组织(IARC)1995年将甲醛列为对人体(鼻咽部)可能的致癌物(Group2A)。 近些年,含有甲醛的物质被广泛应用。建筑材料及家居装修材料中广泛使用甲醛,对人体造成了危害,但将甲醛添加食物中引起严重中毒的报道还未见到。但因甲醛易从消化道吸收,所以其危害不能低估。 甲醛进入人体后可引起肺水肿,肝、肾充血及血管周围水肿。并有弱的麻醉作用。 甲醛急性中毒时可表现为喷嚏、咳嗽、视物模糊、头晕、头痛、乏力、口腔粘膜糜烂、上腹部痛、呕吐等。随着病情加重,出现声音嘶哑、胸痛、呼吸困难等表现,严重者出现喉水肿及窒息、肺水肿、昏迷、休克。长期皮肤接触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口服中毒者表现为胃肠道粘膜损伤、出血、穿孔,还可出现脑水肿,代谢性酸中毒等。 对进食含甲醛食品引起不适者,应立即饮300毫升清水或牛奶。立即到附近医院治疗。
后应赶紧洗胃甲醛中毒尚无特效解毒药。口服。洗胃后给灌入30-60克活性炭及3%碳酸铵或15%乙酸铵(醋酸铵)100ml,使甲醛变为毒性较小的六亚甲基四胺。可应用缓泻剂以加速毒物排泄。密切观察,防治上消化道出血。 基于甲醛以上的急性毒性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美国环保局限定甲醛仅能在限定范围和应用量的条件下作为动物食品添加剂。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面粉及粉丝中检测出的甲醛浓度虽尚不足以引起使用者发生严重的急性中毒,但其长期、潜在的影响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已开始对当地面粉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吊白块主要用于橡胶工业丁苯橡胶聚合活化剂,印染印花工艺漂白剂,感光照相材料相助剂,日用工业漂白剂以及医药工业等,但不得作食品漂白添加剂用,严禁入口。食用了用吊白块漂白过的白糖、单晶冰糖、粉丝、米线(粉)、面粉、腐竹等所致。吊白块进入人体后,对细胞有原浆毒作用,可能对机体的某些酶系统有损害,从而造成中毒者肺、肝、肾系统的损害。中毒以呼吸系统及消化道损伤为主要特征。人经口摄入纯吊白块10g就会中毒致死,吊白块也是致癌物质之一。
生产工艺
[5] 传统生产工艺是以二氧化硫、 锌粉、甲醛和氢氧化钠为原料, 经过三步反应合成的,俗称三步法。该方法的主要缺点是工艺流程长,原料利用率低。甲醛合次硫酸氢钠清洁生产工艺,是以焦亚硫酸钠、 锌粉、 甲醛为原料,在一台密闭的反应釜内合成甲醛合次硫酸氢钠,简称一步法。
1、原料与分析
原料为蒸馏法锌粉,工业一级焦亚硫酸钠和工业一级甲醛。甲醛合次硫酸氢钠的分析方法为碘量法,执行标准为 HG2281% 1992。
2、步骤
1) 选择活化剂 (锌粉表面有氧化膜, 需要用活化剂剥离) ;
2) 用正交试验法对多种影响因素进行试验, 确定主要的影响因素与较好的操作条件;
3) 以降低锌粉消耗为主要目标, 进行工艺条件优化试验,确定最佳工艺条件。
3、活化剂的选择
可供选择的活化剂有 3类: 无机强酸、 无机弱酸和有机酸。为防止杂质进入产品,所选的活化剂应与氧化锌反应后生成难溶物。经过试验, 选择亚硫酸作为活化剂。
4、主要影响因素与操作条件
正交法试验结果表明,对合成反应影响大,需要严格控制的因素主要有 7项:锌粉质量、 焦亚硫酸钠与锌的物质的量比、 活化剂加入量、 活化温度、 甲醛加入量、 合成温度、 合成反应时间。
1)锌粉质量。锌粉质量主要表现为纯度和粒度,其中粒度对合成反应影响很显著,只有足够细小的锌粉才有较高的反应率。这是反应条件决定的,焦亚硫酸钠溶于水生成亚硫酸氢钠溶液, 即使加入了少量活化剂酸性也较弱, 锌粉与之反应后一方面p H升高,另一方面 Zn( OH ) 2等沉淀物会在锌粉表面附着,影响锌粉的进一步反应。但锌粉也并非越细越好,过细的锌粉活性偏大, 不仅容易发生副反应,而且在反应釜内难以被及时分散,合成结果也不好。试验表明, 锌质量分数 & 94%, 粒度为 36 ~45 m的锌粉作原料效果较好。
2)焦亚硫酸钠与锌的物质的量比。由于锌粉在合成反应中不能被充分利用,因此锌粉的加入量要大于理论量。否则溶液中的亚硫酸氢钠不能充分转化成甲醛合次硫酸氢钠, 产品纯度会降低。试验表明, 当焦亚硫酸钠与锌的物质的量比为 1 ( 2 . 50~ 2 . 65)时,合成的结果较好。
3)活化剂加入量。活化剂加入量与亚硫酸氢钠溶液的 pH有关。从市场上购买的焦亚硫酸钠,即使主含量相同, 但配成的同浓度溶液的 p H不一定相同。在试验中发现, 活化剂的加入量以亚硫酸氢钠溶液的 p H 控制比较恰当, 当其 pH 调整为3 . 2~ 3 . 8时, 可以得到较好的合成结果。若活化剂加入过量,容易引起锌的副反应, 产生氢气、 形成大量泡沫;而加入不足, 锌的利用率会显著降低。
4)活化温度。在亚硫酸氢钠溶液中加入了锌粉但未加入甲醛的反应阶段叫活化。其作用, 一是将锌粉表面的氧化膜剥离,使锌粉恢复活性;二是锌与亚硫酸氢钠反应生成连二亚硫酸盐[参见反应式( 2)和( 3) ]。连二亚硫酸盐是合成甲醛合次硫酸氢钠的重要中间物,该反应进行得充分与否对合成结果影响很大。由于连二亚硫酸盐不稳定, 尤其对温度敏感,当温度超过一定限值, 连二亚硫酸盐会大量地分解,致使合成结果不合格。试验表明,活化温度不应高于 50 ! 。
5)甲醛加入量。甲醛加入量要大于理论量。
这是因为过程中会有少量挥发损耗, 溶液中有少量残留,反应的中间产物也不能全部转变成产品。但加多了也无助于提高产品含量,造成浪费。试验表明, 当焦亚硫酸钠与甲醛的物质的量比为 2 . 07 ~2 . 23时,合成的结果较好。
6)合成温度。在加入了甲醛之后,反应液呈较强的碱性,锌的活性降低,需要通过加热来提高其活性, 进而将体系中的中间物 NaHSO3 ∃ CH2 O 和Zn( HSO3 ∃ CH2O ) 2还原,最终生成甲醛合次硫酸氢钠[参见反应式 ( 7)和 ( 8) ]。但锌被加热激活后发生的是放热反应,使体系温度快速升高,如果不加控制, 过高的温度会使已生成的甲醛合次硫酸氢钠分解。试验显示,适宜的合成温度为 96~ 102 ! 。
7)合成反应时间。在上述温度下,反应时间成了敏感因素。时间短了,反应不充分;时间过长, 会使生成物分解。在试验中还发现, 合成反应时间不仅与温度有关,而且与前期反应的效果有关。在相同温度下,前期反应充分的, 所需反应时间较短; 前期反应不够充分的, 所需反应时间较长。合成反应时间一般为 1~ 2 h。
临床表现
诊断
⒈ 病史 有进食用吊白块加工的毒食品史。
⒉ 临床特点 ①潜伏期:数小时至十几小时不等,视摄入有毒食品的数量及掺入吊白块多少
而不一。②中毒表现:打喷嚏、咳嗽、胸痛、声音嘶哑、食欲缺乏、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疲乏无力、肝区疼痛。③实验室检查:肺水肿、肝大,血清氨基转移酶异常等。④重者出现黄疸、出血倾向、周围血管水肿,有的出现畏寒、发热、少尿、血压下降等。
急救处理
⒈予15%醋酸胺洗胃后再予温水洗胃。若系误食了吊白块毒食品,症状未出现前也应洗胃导泻。
⒉洗胃后灌入通用解毒剂药用炭、鞣酸、氧化镁,或生甘草绿豆汤加药用炭液。
⒊ 导泻50%硫酸钠40~60ml;或予生理盐水作结肠高位灌洗。
⒋ 适量补液。
⒌ 少尿者予呋塞米(速尿)利尿。
⒍ 护肝治疗予葡醛内酯(葡萄糖醛酸内酯)、维生素C。
⒎ 给予有效止咳药。
⒏ 对症处理。
其他相关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生产、销售的米粉、粉丝、腐竹等食品是否含有“吊白块”,组织开展了全国性质量监督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显示,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违禁使用“吊白块”、销售含“吊白块”食品的违法案件数量明显下降;除个别省外,绝大多数省市未再发现食品中掺“吊白块”的违法行为;“吊白块”生产经销企业责任明确,普遍建立了生产经销档案,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识警示用语,这一结果表明,经过全国质检系统两年多的专项治理整顿,曾猖獗一时的在食品中违法使用“吊白块”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食品中掺“吊白块”这一没完没了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实现了2002年年初制定的基本遏制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吊白块”的目标。
“吊白块”是一俗名,也叫吊白粉或雕白块(粉),化学名“次硫酸氢钠甲醛”,医学专家指出,人食用含“吊白块”食品后可引起过敏、肠道刺激等不良反应,严重者可产生中毒,肾脏、肝脏受损等疾病。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吊白块”被排除在法定食品添加剂之外。1988年3月,国务院有关部门曾明文禁止在粮油食品中使用“吊白块”等非食用添加剂。中国相关法律对食品中严禁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更有明文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人们不禁要问,政府部门的规章和国家的法律既已有规定,为什么食品中掺“吊白块”的案件还时有发生呢?归结起来原因主要有:一是违法者无视法律法规规定和消费者人身安全,片面追求“吊白块”在食品加工中具有漂白、增色、改善食品口感及防腐等作用。二是确有不少个体食品加工者误认为“吊白块”是传统的食品添加剂,在加工食品过程中盲目添加。三是部分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对进货把关不严,使用一些含“吊白块”的原材料加工食品或直接销售含有“吊白块”的食品。
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区域联动,严打违法使用“吊白块”行为
2001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针对一些地区相继发现在食品中违禁使用“吊白块”的行为,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华东、华南、西南地区16个省、区、市实行区域联动,开展全面围剿在食品中使用“吊白块”违法行为联合行动。此次行动发现在食品中违禁使用“吊白块”的情况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违法使用比较普遍,发现违法使用现象涉及16个省、区、市,查获使用“吊白块”的食品数量较大,没收违法使用“吊白块”1030公斤,查处违禁使用“吊白块”食品生产企业372家,销售含“吊白块”的食品企业160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18件,犯罪嫌疑人28人。
同年10月19日,互联网上一条某地毒腐竹流向全国的信息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严查彻办。针对存在区域性违禁使用“吊白块”生产腐竹的严重问题,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李传卿书记等多位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总局责成有关地方质监局组织查处,要求迅速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落实到位。事发地质量技监局把清理整顿腐竹区域性问题当作首要任务,加大质量监督和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打假制劣活动。他们先后对区域内1982家加工销售户进行排查和抽样检查,对腐竹质量不符合规定、包装标识不符合产品标准的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对腐竹中加入“吊白块”的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并依法进行处罚。该区域性问题已基本得到治理,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防止食品中使用“吊白块”违法行为反弹,2002年伊始,质检总局就把食品打假战役和解决食品中掺“吊白块”问题作为全年打假工作的重点来抓,确立了标本兼治的目标,对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禁使用“吊白块”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部署。7月份,总局再次部署华东、华南、西南地区及河南、河北、山西等19个省(区),对违禁在食品中使用“吊白块”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行动。重点查处既无生产加工条件,又无证无照的非法加工、制作面粉、米粉、粉丝、腐竹等食品及白糖大包装换小包装的小企业、个体作坊及以往查处过的有违禁使用“吊白块”行为的食品加工企业。同时,对在生产、加工现场发现“吊白块”包装物、标识及实物的,一律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查“吊白块”来源,做到件件有交待。
在开展打击非法使用“吊白块”的专项斗争中,全国质检部门统一协调行动,始终对违禁使用“吊白块”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有效遏制了掺“吊白块”违法活动发生。很多地方还针对一些基本遏制的制假活动出现反弹的情况,采取“杀回马枪”的办法,扫除死角。各省、区、市质量技监局都针对当地突出的问题,有的采取全省统一行动的打法,有的集中端窝点,有的是连片整治,形成了威慑和舆论监督声势,收到了明显成果,截止11月底,全国质检部门开展联合查处行动的情况与2001年7月查处的情况相比,在食品生产现场查获的违法使用“吊白块”数量、没收的违法使用“吊白块”生产的食品量及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违禁使用吊用块、销售含“吊白块”食品的违法案件数量均明显下降。
制定颁布规章加强源头监管
执法人员在对“吊白块”追根溯源的过程中发现,使用者采购“吊白块”主要有两种渠道:一个是“吊白块”生产企业销售渠道;一个是化工原料或食品添加剂销售门市部。俗话说“打蛇打七寸”。质检部门在打假工作中逐步形成“打假就要狠抓源头”的共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吊白块”生产、经销者的监督管理上。
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面意见,2002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同年10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对“吊白块”产品质量及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堵住非食品原料“吊白块”流入食品企业提供了监管和执法依据。
2002年10至11月,各地质量技监部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安排,对辖区内“吊白块”生产、分装、经销、使用者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吊白块”包装、标识违法行为,产量,销售及使用档案的记录情况及把“吊白块”销售给食品加工企业的违法行为。执法检查结果发现,“吊白块”生产、销售档案制度,在包装上的醒目位置标注禁止使用于食品加工的警示语,没有发现销售给食品加工企业的违法行为。
质检部门清醒地看到,尽管整治食品加“吊白块”这一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不可掉以轻心,决心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边打边探索,边打边总结,边打边提高,在打假治本这条路上迈出更加坚定的步伐。
“甲醛次硫酸氢钠”是一种有毒的工业用漂白剂,对人体有严重的毒副作用,国家严禁将其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但加热后,它会分解出剧毒的致癌物质,比如甲醛,消费者食用后会引起胃痛、呕吐和呼吸困难,并对肝脏、肾脏、中枢神经造成损害,严重的还会导致癌变和畸形病变。
吊白块龙口粉丝虽然是冤枉了厂家,但是市面上流通的大量假冒龙口粉丝消费者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特别是可能连超市都在售卖的时候。
新闻相关
曾被逐出北京的烟台龙口粉丝复检合格恢复销
售 2006年12月15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2006年12月15日电 (杨哲儒)山东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的“龙口粉丝”被北京市食品安全部门检查出含致癌的“吊白块”后,被责令强制退市。15日,北京市工商局表示,该品牌的“龙口粉丝”经复检合格,恢复在京市场销售。
2006年12月6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通报说,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口粉丝中检出“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故责令该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退出北京市场。消息一出,世人哗然,因龙口粉丝是知名品牌,食用者甚众。
对此,当时厂家当时回应说,不合格产品为假冒产品,并非真品,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省质检局组织对该公司和该市109个生产厂家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均未检出次硫酸氢钠甲醛的“吊白块”漂白剂。
北京市工商局为慎重起见,组织了复检,在复检中,烟台得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口粉丝经复检合格,于是决定恢复其公司产品在北京市场销售。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该局还对北京市销售的淀粉及其制品进行了集中抽检,共抽取样品一百九十九个,总体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九。消费者大可放心食用。
龙口粉丝在京检出含致癌物
南京未售问题粉丝2006年12月07日 扬子晚报
为了增加粉丝的卖相,早在几年前在粉丝中加入化学原料的事件就被媒体披露过。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通报说,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口粉丝中被检出“甲醛次硫酸氢钠”,也就是俗称的“吊白块”。昨天下午,记者紧急联系事发地的山东省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该部门已经开始对“德胜达龙口粉丝”进行抽检。
事件
龙口粉丝被查出吊白块
专家介绍,“甲醛合次硫酸氢钠”是一种有毒的工业用漂白剂。使用“吊白块”能改善食品的外观和口感,粉丝放入吊白块可使其变得韧性好、爽滑可口、不易煮烂。
连线
南京应该没的卖
北京方面传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消息之后,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山东省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于当天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了封样抽检。
与此同时,对于突然出现的情况,该公司的一位余姓负责人表示,自己厂的所有资质都齐全,不会出现有吊白块加入生产的情况,该人士建议记者可以上他们网站查看资质许可证。
同时,该人士表示,据他们掌握的情况,公司的龙口粉丝主要销往北京,南京应该没有该公司的产品。
颇有意味的是,当记者打开问题公司的网站时,“夯实质量诚信为本”8个字醒目地标注在网页的首页上。而在其荣誉展示一栏中,除了由工商、卫监、质监三个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识印制许可证书之外,还有由中国果菜专家委员会、中国果菜无公害宣传推广工程组委会授予的“中国果菜无公害宣传推广工程定点服务单位”。
担忧
产业形象毁了
“龙口粉丝”的产量和销售额由2001年的15万吨增长到2005年的25万吨,2006年仅上半年就突破15万吨,产品远销日本、韩国、美国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龙口粉丝生产企业中,已有93个企业获准使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而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也在其列。“如果发现有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口粉丝,我们将会要求其撤柜暂停销售。”对于龙口粉丝出现吊白块事件,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的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在购买龙口粉丝的时候一定要看清生产厂家。与此同时,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陈郁
新闻回放
两年前龙口粉丝在京“出过事”
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2004年5月7日公布了对本市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粉丝、粉条等淀粉制品的抽检结果,在对21个样品的检测中只检出标称为山东大鹏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250克装六六顺牌纯绿豆龙口粉丝中二氧化硫残余量超过国家标准近五倍,其余20个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根据这次抽测结果反映的北京粉丝市场总体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持续了五天的“龙口粉丝销售禁令”昨天宣布解除,龙口粉丝在京恢复销售。5月2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山东烟台地区一些企业在龙口粉丝加工中掺杂使假后,北京市对龙口粉丝采取紧急市场控制措施,共下架约3万袋。
德胜达龙口粉丝检出剧毒物 北京全面封杀
2006年12月07日 新京报
北京市食品办封杀该厂家全部产品,德胜达公司否认添加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宣布,因在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口粉丝中查出了有毒物质“吊白块”,决定从即日起将该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退出北京市场。这是继2004年的“龙口粉丝”事件之后,再次发现一种龙口粉丝因质量问题被退市。但“德胜达”有关人士昨日否认添加过吊白块。
据介绍,此次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被责令产品整体退市,主要是在其生产的龙口粉丝中检出了甲醛次硫酸氢钠。据悉,样品是在京郊市场抽检的。
食品专家介绍,甲醛次硫酸氢钠是一种有毒的工业用漂白剂,俗称“吊白块”,对人体有严重的毒副作用,国家严禁将其作为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粉丝放入“吊白块”可使其变得韧性好、爽滑可口、不易煮烂,但加热后会分解出甲醛等致癌物质,人食用后会引起胃痛、呕吐和呼吸困难,损坏肝脏、肾脏、中枢神经,严重的还会导致癌变和畸形病变,一次性只要食用10克就会有生命危险。
市食品办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在商场和超市里销售的龙口粉丝抽检都是合格的,市民可放心购买。
龙口粉丝检出剧毒致癌物 德胜达否认添加
2006年12月07日 新京报
德胜达:不可能有吊白块
将调查问题出现原因
记者昨晚在网上查询得知,自“龙口粉丝”事件后,国家质检总局对所有粉丝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加工工艺、质量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而此次遭退市的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正是第一批通过国家全面检查的合格企业,且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在2006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粉丝抽检中,该公司的“德胜达”龙口粉丝是合格产品。
在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的网页上显示:该公司是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可得福”龙口粉丝的惟一指定生产商,产品远销日本、美国、法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年产绿豆粉丝3000吨,杂豆粉丝2000吨。
昨晚,记者设法与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刚刚在下午得知被检出“吊白块”一事,公司总经理正召集所有负责人紧急开会研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龙口粉丝都是经过抽检合格才出厂的,不可能有“吊白块”,将展开调查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但她表示不清楚在北京的销售情况。
记者随后致电家乐福、华普等超市,都表示没有销售过“德胜达”的龙口粉丝。
回放
龙口粉丝两年前曾被“一锅端”
2004年5月2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山东烟台地区一些企业在龙口粉丝加工中掺杂使假,或使用农用化肥或氨水等有毒有害农用化学物质。北京市食品办立即协调工商部门对北京市场的龙口粉丝采取控制措施,责令全市商场、超市、农副产品市场暂停购进和销售龙口粉丝,共下架约3万袋。5月7日,经过抽样检测,市食品办宣布解除对龙口粉丝的控制措施,恢复在北京市场的销售。
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检出剧毒致癌物
2006年12月06日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杨滨)龙口粉丝恢复在京销售两年多之后,又有龙口粉丝因质量问题被强制退市。今天上午,市食品安全办通报说,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口粉丝中检出“甲醛次硫酸氢钠”,也就是俗称的“吊白块”,因此即日起责令“烟台德胜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退出北京市场。
温州市苍南县查获黑作坊
人民网温州2013年5月25日电
雪白的颜色、韧性十足的湿米面是一种多数人都喜欢的面食,为使其更加白净、保鲜的时间更长,一些不法分子便在生产时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吊白块”等原料。日前,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查获2个添加“吊白块”的湿米面黑作坊,抓获5名嫌疑人员,查扣多个品种的成品湿米面约2吨。
2013年5月22日,灵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检查时,发现位于灵溪镇求知东路的一家湿米面加工作坊内有一些可疑的的包装袋。民警经过对袋内物品进行检查,发现该物品为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用于食品加工的“吊白块”。民警当即将老板李某及田某、叶某等两名工人控制。
据审,李某交代了自己和吴某夫妇合股的分别在灵溪求知东路及和平村的两个食品加工点,均采用相同手法制作各种湿米面。随后,民警将还在作坊内忙于生产的吴某、李某燕夫妇抓获。
在2个作坊,民警共查扣多个品种的成品湿米面约2吨。在证据面前,李某、吴某、李某燕等人如实供述了2011年以来为了使湿米面更白净、保鲜的时间长,便在生产时添加了“吊白块”等原料,并将加工好的湿米面批发到灵溪各菜场的不法事实。
2013年5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李某燕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苍南警方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